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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消除呢?“唉”,莫小雨忍不住一声长叹,猛然惊觉,不知从何时开始,自己的心里,竟已满满的都是那人了。苦笑了一下。“多情自古空余恨,好梦由来最易醒。岂是拈花难解脱,可怜飞絮太飘零。”便喃喃出声。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取次花丛懒回顾,半缘修道半缘君。”空中突然传来了老十三朗朗的声音,紧接着眼前一花,那人竟已站在了她的面前,情深意切地望着她。刚想出声讥讽,转念一想,罢了。这前世今生的去想,她也是真累了。遂长叹一声,既然尘缘未了,不如就顺其自然吧。沉吟了一下,命听雨研墨,一首便跃然于纸上,旁边小字落款莫小雨。人世间,叹不归,几度轮回望断肠。忘川水,孟婆汤,三生石畔舞飞扬。听琴奏,更声漏,执念成殇夜未央。前世情,今生债,再入红尘醉一场。细细地读完,再抬头时,老十三的眼中竟已蓄满了泪花。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,这莫小雨的心中也是狠狠地一痛。对这样煽情的场面,还真有些不习惯呢。眼珠子转了转,突然“扑嗤”一声笑了出来,“我只道十三王子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呢,原来,那心眼儿可比芝麻大不了多少。我那好哥哥,可是你教会他的要在我房内睡觉?”莫小雨不傻。即使是在儿时,那兄妹俩虽是形影不离,可也一直是分房而睡。这莫天宇自打回这莫府,对自己寸步不离倒好解释,可非自己的房间不入睡,就让人难以接受了。她反复思索,这莫天宇在野外求生存了五年,动作机敏,嗅觉敏锐得已超出了人类的本能。这老十三将他带走的这一年当中,一定是使用了什么法子,让莫天宇寸步离不开自己。目的,除了是为了他不在自己身边的日子里,能替他挡去自己的烂桃花之外,还能跑得了哪去?这心眼儿,可不就是比芝麻大不了多少嘛。嬴政挠了挠头,有些不好意思起来。确实,在这一年当中,他从莫府可顺走不少莫小雨穿过的衣物。莫天宇那超级灵敏的嗅觉,已完全熟悉了莫小雨的气味。不过,他嬴政可以对天发誓,他是真没想到,莫天宇竟连睡觉都离不开自己的meimei。莫天宇这么做,他赢政也很郁闷的,好不好?莫小雨兴灾乐祸地笑了起来,“哈哈,活该!什么叫'搬起石头,砸自己的脚'?这就是!”看见莫小雨那久违了的笑脸,老十三的心都要被融化了,也跟着傻乎乎地笑了起来。两个人正开心地笑着,袭人已过来回禀:秦王让十三王子即刻回宫,有要事相商。深深地看了看眼前这小人儿脸上明显的忧虑,一个想法突然在他脑海中划过,灵感一现:既然未来的三年,他都要在南征北战中渡过,那么为何不将这小人儿带至身边?越想,这主意就越是可行。脸上的笑容便愈发地灿烂了起来,那张妖孽一般的脸,晃得莫小雨忍不住轻呸出声。一声“妖孽”还未出口,老十三已经收住了笑容,正色道:“灵芸的手术已耽搁不得。你放心,这手术需要的眼珠子包在我身上。有时间,便去看看王公子与灵芸吧。”说完,便深深地看了一眼莫小雨,随着袭人纵身离开。莫小雨留在原地,咀嚼了一会儿嬴政话中的深意。遂吩咐听雨与嬷嬷备好马车,她要亲自去王府一趟。果然,这一趟王府,莫小雨可真没白跑。那王公子不愧是鲁班的后人,大有“青出于蓝,而胜于蓝”之势。头戴式显微镜,已经基本成型。只是那目镜的距离,还暂时调节不了。而这,已经足够让莫小雨欣喜若狂了,迫不及待地将那初具雏形的头戴式显微镜戴起来。哈哈,这王公子可真够上心的了,目镜的距离,完全是按照莫小雨的瞳距来做的呢。心里面便对这古人的智慧,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。如果,把大脑解剖开来,与现代人相对比一下,恐怕这古人大脑皮层的沟回并不比现代人少呢。现代人之所以在各方面都要发达于古代,那绝对是千古智慧的结晶。如果,能有人随意地穿行于古代与现代之间就好了。这大脑皮层的研究成果,是绝对可以震惊世界的。莫小雨的傻笑,在王公子看来,有些莫名其妙。遂小心翼翼地问:“那个什么贝什么奖的,对你来说很重要吗?”莫小雨这才回过神来,一张小脸红得好像那一撞就会破了皮的薄皮柿子。原来,不知不觉中,自己又将那“诺贝尔奖”喃喃出声了。遂鄙视了一下自己:“这是对那诺贝尔奖有着多大的牵挂呀!”下意识地去擦了擦嘴角,还好口水没流下来。遂干笑了几声,随口胡诌道:“我是说你这巧手真可以获得'人间至宝'奖呢。有了你这双巧手,那灵芸jiejie的手术,成功的希望又增添了一倍。”这话倒不夸张。巧妇还难为无米之炊呢,更何况是这要求精细的角膜移植手术?!莫小雨随后又去内院见了见灵芸,细致地检查了一番眼内情况,无甚异常。而且看十三王子刚刚的意思,这手术好像不能再拖了。于是,这三人一商议,就将那角膜移植手术定在了三日之后。三日,足够她熟悉这头戴式显微镜了。莫小雨这边正紧锣密鼓地筹备着角膜移植手术,朝堂之上,却是另一番景象。素日里能言善辩的大臣们,一筹莫展地看着秦庄王。其它六国的使者,已陆陆续续地在赶往大秦国的路上了。目的嘛,自是不言而喻,和传说中的凤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。大臣们,都有一种“山雨欲来风满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