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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饿吗?请你吃饭。说完这句,自己都觉得好笑。这麽多年来,竟从没对张先生说过这句话,两个人一起生活,要麽张先生在家做饭,出去吃也都张先生付账,理所当然。张先生听到这句,似也愣了一下,回身,笑著说,你那,还没到赚钱的时候呢,怎麽像个暴发户一样?两个人,没有找饭馆,只买了一堆熟食,一兜子啤酒,重回交大校园,坐在熟悉的长椅上,然後,就听了Elsa的故事。好像把微博关闭了,之前的内容,全部删掉,点进去,只能看到一个头像,灰色的,什麽图案都没有。你说,微博这东西是不是也挺残酷?关闭微博,就好像这个人死了一样。叹了口气,继续用脚拨弄那几个空啤酒罐。有些心疼,从後面拉过张先生的头,放在自己腿上,就如学生时候那样。别想了,我讲故事给你听吧,讲我的。张先生和张先生,你写的,我都看过了,别告诉我後面讲什麽,我要自己去看。声音很小,带著撒娇的意味,突然有种奇异的感觉,躺在我腿上的张先生,缩成了一个需要保护的孩子,摸著他许久没刮的胡子,才又回到现实中来。你瘦的……腿上没rou,躺著都不舒服了。从下面仰著头看我,似在抱怨,借著路灯的光亮,看张先生精致的眉眼,这男人,如果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,该多好呀。这男人,如果从来就没属於过我,该多好呀。想哭,硬生生忍住,给张先生讲剧场的事儿,小文和她的男朋友,我的老师,剧场里碰到的奇葩观众……你知道吗?有两个姑娘,从走进剧场那一刻就一直在自拍,找各种角度,换各种姿势,甚至转过身,把舞台,把演员当背景,拍完後,也不管我们的戏有没有结束,就起身走了。你该冲出去,跟他们要场地费。张先生哈哈笑起来,都不知道,他还这麽幽默。谁也没有再提分手的事儿,没有互相抱怨,也不争论谁受的伤更重,两个人,就好像各自出差,去到别的城市,只是去的久了点,现在,都回家了。张先生不与我说这半年他的生活,我也不问,为什麽要跟鸡米在一起,为什麽要在办公室吵架,为什麽突然不上班,人生本来就有很多问题,愿意追究答案的人,只会在追究的过程中,丢掉这一秒的快乐。不知过了多久,也不知现在几点,两个人都有困意。我住的小旅馆,离这不远,要去?小心翼翼问我,似乎怕我拒绝。走啊。跟在张先生身後,手机震动,只剩最後一丁点儿电量,是王洪军打来的电话。不知怎麽,想起那次去人大,手机关机,晚归,王洪军给我开门时几乎要哭出来的表情,还有歇斯底里的质问。我抱著王洪军说,以後不会再发生这种事儿了,我保证。犹豫了几秒,没有接电话,直接把手机关掉。张先生回头问,谁啊?没谁,手机没电了。大步赶上张先生,若无其事地回了一句……小旅馆里,张先生进入我的身体,好像一个远途的旅人,终於回到故土。半年多没有zuoai了,对彼此的身体,熟悉又充满渴望。做到一半,突然推开张先生,说,换个姿势。显然有些意外,毕竟在一起十年,zuoai这件事,都是张先生掌控主动,我只需配合就好。可这一秒,也不知怎麽,就很想主动一回,骑在张先生身上,发出yin荡的叫床声,yin荡到忘我,yin荡到不在乎世界末日,不在乎下一秒就会死去。张先生先是愣了一下,很快投入,一只手抓住我的屁股,另一只手按在我的胸部,力道很大,短短的指甲,似乎要嵌进我的rou里去,我睁开眼,看张先生的表情,第一次从这个角度俯视他,兴奋的像个野生动物。高潮後,张先生的性器滑出我的身体,全身是汗的两个人,紧紧纠缠著,汗水混合在一起,突发奇想,若这汗水,有穿透本领,穿过皮肤进入细胞,那我们两个人,会不会渗透成同一个人?谁也不说话,也不想洗澡,更不想睡觉,就那麽紧紧抱著。天快亮的时候,张先生突然问,张哲,跟我说实话,你喜欢王洪军吗?我反问,那你跟我说实话,你喜欢鸡米吗?沈默,谁也没有给谁答案。作家的话:倒数第二章喽,各位,☆、完结篇我们去天津吧。张先生这麽说了一句。就因了这句话,此刻,我已经坐在去往天津的城铁上。星期一,工作日,两个有工作的人,一起放弃工作,这听起来,更像是不成熟的闹剧,可不知怎麽,竟有学生时逃课的快感。凌晨四点,用张先生的充电器为手机充电。两条短信,一条来自王洪军,说,你在哪,只要回一句,让我知道你安全。另一条来自宋凯,张哲,你在哪,有急事找你。都没有回,把手机放下,重新回到张先生的怀里。事实上,不知道接下来与张先生会发生什麽,也不愿意去做期待,如果我们两个之间就只剩下这一晚,那就只要这一晚就够了。张先生小睡,抬起头,打量他的下巴,一直都可以把自己打理的那麽好,怎麽现在就变成这般颓废模样?若与鸡米相处,真心快乐,就也罢了,毕竟这个世界上的gay都没勇气谈永恒,每一段在一起的当下,该尽情享用。似乎又不快乐,想起鸡米在张先生微博下的回复,有本事,死都不要回来找我。是在逃避什麽吧,两个人,不知不觉已同居半年,鸡毛蒜皮的小事,引不出这样激烈的对质。突然有些嫉妒,争吵,冷战,皆是真情侣之间会经历的事,而我与张先生之间的礼貌客套,只能证明我第三者的角色。叹了口气,却把张先生抱的更紧一些……张先生坐在我对面,用相机拍摄城铁票根。问,要干嘛?发条微博。抬起头,冲我笑笑。不知怎麽,竟难过起来。是否我太悲观,张先生把两张票根放在一起拍照,营造出与人一起逃离京城的景象,是为了纪念我们两个第一次携手逃跑,还是为了惹鸡米生气?为什麽我更愿意相信後者?不与张先生说话,戴上耳机听音乐,林宥嘉的歌,配合窗外匆忙景色,听起来悲伤。突然,对面过来一只大手,抢走一条耳机线,塞进自己耳朵,这行径,像个没长大的孩子。我不需要,也不重要,做一个傻子多麽好。我不明白,也不需要明白,就让我这样就很好。林宥嘉的,歌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