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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是绝对不会像丁霎发脾气的,但今天,也许是泉水太热,环境太闷,导致他的火气来势汹汹,无缘无故。喻心一把甩开丁霎的手,以前所未有的愤怒语气冲他低吼道:“丁霎,你这么做有意思吗?”丁霎被他突如其来的怒火吓得一滞。喻心后退了一步,与他拉开距离,继续说道:“你难道忘了,我他妈是个同性恋,我他妈还喜欢你!你这样总来找我,合适吗!”丁霎皱了皱眉:“我们不是说过做朋友吗?”喻心低低喘了口气,似在平复心情:“是,我也努力着与你相处,努力不产生任何不切实际的想法,但是我一次次地失败了。当你揽着我的肩膀的时候,当你靠在我耳边说话的时候,甚至你的小腿有意无意擦过我的时候,我他妈、他妈都会……”喻心再也说不下去了,泪水夺眶而出,他在心中痛骂自己,又一次在丁霎面前丢脸了。丁霎看着他无声地落泪,心中大撼。在喻心之前,他从没接触过任何同志,当喻心对他表露感情时,他理所当然地用之前对待追求自己的女生的方式去对待喻心,而喻心似乎也接受了这样的方式,不再对他穷追不舍,他渐渐地放松下来,甚至不自觉地把喻心当作了一个好说话的朋友。他根本没有想到,喻心是抱着多大的忍耐力,才继续留在自己身边,心甘情愿地当一个召之即来,挥之即去的“朋友”。丁霎迷茫了,他不知道该如何对待喻心了。“抱歉,我没有考虑你。”丁霎颓败地低下头,头一次觉得自己是个自私愚蠢的人。喻心还在流泪,但他心中已轻松不少。丁霎一直是他可望不可及的美梦,好比小时候摆在橱柜顶的那块糖果,有一天,糖果不小心掉到地上被自己捡起来了,他一直很清楚,只要大人一回来,糖果立刻会被没收,在那之前,他想尽可能地多尝一点糖果的甜味。喻心何尝没有脾气,他也受够了丁霎的无意撩拨,若近若离,但他总以为自己当个缩头乌龟,全盘接纳,就能把这丝宛若爱情的甜蜜延续得久一些。但是现在看来他错了,再继续下去,沉溺美梦的只有自己,片体鳞伤的也只有自己!喻心一口气说完一大段话,立刻觉得头晕脑胀,他喘着粗气,鼻头一酸,竟然开始流鼻血。他自嘲一声,真是有够丢面儿的。出了游泳馆,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着,喻心拿纸巾擦了又擦,依旧血流不止,丁霎见状,快步上前,强迫着他抬起头,把手垫在喻心脑后让他靠着。“先在这里停一会儿,把血止住。”喻心比丁霎矮了快一个头,此时他半仰着脑袋,正好与丁霎四目相对,见丁霎一脸担忧地盯着自己,他在心里啐了自己一口——从始至终,心怀不轨的只有自己。丁霎见他直勾勾地看着自己,咳嗽一声:“你看什么。”喻心咧嘴一笑:“我发现你见着血就特别容易心软。”“什么意思?”“刮台风那次也是,这回也是。”喻心顿了顿,又补充道,“刚刚……对你发火了,真对不起,其实,都是我自己的问题。”丁霎不言,他抓了抓喻心的后脑勺,像是惩罚,又像是抚慰。二人一路无话,他们在小区门口分开,丁霎走了两步,忍不住回头。喻心消瘦的身影犹如一株随风摇曳的树苗,在夜色中若隐若现。丁霎这才猛然发现,他们的每一次分别,都称不上多么愉快,而追根究底,都是因为自己。他懊恼地抓乱了自己的头发,心中涌上了难以言说的情绪。刚刚喻心对他说:“丁霎,我知道你是个很好的人,但如果你感觉不舒服,不需要强迫自己把我当朋友,我们完全可以只做点头之交的陌生人……”丁霎多想直接地告诉他,自己从没感觉到一丝丝不快,哪怕有些难堪,也绝对不怪他。可是他看着喻心低垂的双眸,竟然一句解释也说不出口。他也怕了,怕即使自己说错了什么,喻心也会一言不发地接受,然后独自难受。丁霎回家洗了个澡,待不住,又回到公司。办公室里亮着灯,程序设计组还在加班,组长见到丁霎,对他说:“boss,晚上我们几个还蹭你家地板啊。”丁霎勉力挤出个笑容:“好,想吃什么宵夜叫外卖,我报销。”几个年轻小伙欢呼一声,却不停下手里工作,丁霎站过去看了一会儿,自己走回办公室帮他们打外卖电话。挂了电话,他一屁股坐回老板椅,运动完的疲惫突然一下子涌了上来,他顿时觉得困得眼皮都睁不开了。身体累了,脑子还很清醒,丁霎忍不住开始想,自己最近是不是确实有些反常。他在鸿城不缺朋友,除了一起工作的伙伴,还有不少大学同学毕业后都留在了这里,丁霎闲下来的时候,总爱第一时间联系窦欣,但十有□□,窦欣都会拒绝他的邀请,于是他便约上几个同学一块儿吃个饭,或者干脆请整个公司的人一块儿看电影。但是最近,他似乎除了工作,便是和喻心待在一块儿,说不上是喻心缠着自己,但久而久之,自己好像也习惯性地什么事都想到他。丁霎烦躁地甩了甩头,他想,要是喻心不是同志就好了,甚至……喻心不喜欢自己就好了。仿佛两个人都心知肚明,彼此需要冷静一下,接下来的一个月,谁也没再联系谁,他们甚至在小区里一回也没碰着,有时候一晃神,都会怀疑之前的相遇是不是一场梦。年底的时候,窦欣结婚了。丁霎怀着说不清的心思,特意装扮了一番,器宇轩昂地参加了窦欣的婚宴,并给她包了一个大红包。窦欣穿着剪裁得体的婚纱站在酒店门口迎客,她身边的男人一直面带微笑,轻轻托着她的腰,让她能够借点力,不那么累。这是丁霎第一次见到老宫真人,之前只在窦欣的朋友圈见过照片,没想到真人还比照片上显得年轻。他怀着一丝莫名的敌意与老宫握手,说:“学姐就拜托你了。”这位年近四十的男人对他露齿一笑:“好的,丁霎。”丁霎抿了抿嘴,在这样的男人面前,自己确实还只能算是个毛头小子。婚礼过程还算有趣,他们抛弃了许多俗媚的礼仪,也略去了许多不必要的煽情,在座的多是年轻一辈,所以看上去更像是一次普通的朋友聚会。丁霎兴致不高,他几乎刚坐下,就萌生去意了,但如果中途离开,实在不礼貌,于是他只能硬逼着自己坐在椅子上,偶尔与相熟的朋友聊上几句。老宫确实是个很有能耐的男人,不过听他说了几句话,丁霎就觉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