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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摸了摸鼻子。他似笑非笑地盯着我,轻易戳破了我的谎言:“不舍得什么?默克尔家的大房子吗?约翰,你还真是个把什么都表现在脸上的家伙。财迷,还好色。”我为他的话愣了愣,脚步慢了几拍。贪财就算了,好色是怎么回事?难道他发现了我藏在床底下的花花公子海报?那只是一种收藏!就和有人喜欢收藏限量版球鞋一个道理!我很快追上他,义正言辞道:“好色的指控完全是污蔑,我可是个严肃正经的好男人。”他闻言停下脚步侧首看向我,看得我都有些局促不安了,他才对我露出了一抹灿烂至极的微笑,就在我为这抹笑心醉神迷的时候,他一下子凑过来,对着我耳边小声说了一句话。“那到底是谁边吻我边求我把他cao到哭的啊?”他湿润的气息喷吐在我的耳边,配上他低沉的嗓音,煽情得我都快硬了。“……是我。”咽了口唾沫,虽然很不想承认,但那的确是我说的。他摸了摸我的脑袋,面色愉快地拎着行李走了。等等!那晚到底谁表现的更像一名色情狂啊!?我回过神快走几步追上他:“这不公平,我只垂涎你一个人的美色,其他人长得再漂亮和我又有什么关系,这怎么能叫‘好色’呢?”他不紧不慢地“哦”了声,问:“那应该叫什么?”我一下搂住他的腰,整个人和他贴在一起:“我觉得那应该叫‘我爱你’!”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,我的唇也印了上去。我们在机场众目睽睽之下接吻,我甚至还隐约有听到口哨和掌声。回忆结束,他已经合上笔记本,微仰着头看我:“在想什么?”“想今天晚上的菜单。”他略微思考了下,从抽屉里抽出一本介绍各国美食的杂志,翻到了其中折角的一页,给我看:“我想吃这个。”——杂食,钟爱各种内脏,以猪的脏器为最。如果有幸出版一本,我大概会在里面写上这样一句。有种自己正在饲养危险奇幻生物的感觉是怎么回事?“这是……肠子吗?”我艰难地问。他看了看上面的文字介绍:“好像是。”三个小时后,我们叫了外卖。不是我不肯做,而是我做出来的东西完全和杂志上的不同,看起来也难以入口。混血端详片刻:“可能没看起来这么糟。”“别!”当他要去吃那坨古怪的猪肠时,我连忙制止了他,并以最快速度将那碗东西倒掉了。——身为饲养者,绝对不可给混血吃劣质的食物,以免吃坏肠胃。所以,就是这样……最后我们只能叫附近中餐馆的外卖了。“没有你做的好吃。”他把吃到一半的鸡丁扫到我的盘子里,随手拿起一旁盘子里的苹果啃了起来,显然对外卖的质量非常嫌弃。我亲了亲他的嘴角,有些愧疚:“等会儿给你做意大利面吧。”我可舍不得他半夜饿肚子。他闻言笑得眯起了眼睛,漆黑的眼眸闪着动人的光泽,显出几分不同于往日的可爱,让我的心像是整个浸在了蜜糖里。“你真好,约翰。”——一旦拥有了混血,你就不会想要再离开他。15.恋足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各种恋物癖,像我就非常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花花公子海报,还有些人则喜欢收集饰品或者书籍。但我始终无法理解那些恋足的人。我抱着从超市买回来的大包小包拿钥匙开门,今天回来的路上有点堵,所以我比预想的时间要晚回“红树叶”。本以为客人已经走了,但是当我推开治疗室的门时,虽然历经各种限制级场景的考验,看到里面的景象我还是一下愣住了。治疗室的正中间摆着两张相对的高背椅,一张上坐着优雅迷人的混血治疗师,另一张上则坐着一位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年轻人。让我愣住的原因不是对方大敞的衬衫和裸露的下体,而是混血穿着军靴的脚正踩在他的胯间。对方露出一脸满足的表情,似乎长久难以启齿的欲望终于得到了慰藉,兴奋而愉悦,让我竟然觉得有几分刺眼。与青年的狂热相比,混血瞧起来则冷漠得多。“舔干净。”他脚尖抬高,将靴子踩在对方的肩膀上,带着命令的口吻。黑色的靴子上沾了一点白色的可疑污渍,青年闻言迫不及待地捧着那只脚舔了起来,陶醉得就像在品尝什么美味的冰淇淋。这可真够yin荡的!我确定我的到来引起了两人的注意,但是青年完全没有停下动作的打算,而叶则朝我的方向稍稍瞥了眼,之后立刻收回了踩在青年肩上的脚。“……叶先生?”青年有些疑惑地看向他的治疗师,脸上泛着红晕,双眼朦胧。混血没有睬他,直接站了起来。“今天到此为止,剩下的下次再说吧。”他在顾忌我的感受。意识到这点,我压下心中又甜又酸的情绪,将门小心关上退了出去。又过了十分钟,客人从治疗室出来,已经衣衫整洁。与方才的yin靡不同,他现在看起来白净、羞涩,有点大学助教的感觉。其实我怀疑他可能真的是助教之类的,有几次我看到他急匆匆的来,手上甚至还拿着一些大学的课本。助教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恋足辟。我记得他第一次来的时候是我给他开的门,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:“你的腿很不错。”那冒着绿光的眼神让我差点把门再次关上。而在他知道我并不是他的治疗师时,他显得非常的诧异。但是几分钟之后,当他见到了叶,他就像一个被从天而降的五百万砸中的幸运儿般完全狂喜了起来。要不是还存有一丝理智,我怀疑他就要当场跪在叶的脚下舔吻他的鞋子了。将客人送走后,我依旧进到治疗室打扫卫生,在看到那张高背椅上的污渍时,忍不住皱了皱眉。虽然坐垫可以拆洗,但是还是很麻烦。下次这位客人来的时候,或许我可以提前铺一张保鲜膜?好不容易打扫完毕走出治疗室,混血带着些慵懒的吩咐声立马接踵而至。“约翰,给我泡杯茶,谢谢!”“约翰给我泡杯茶,约翰给我拿本书,约翰我要吃这个,约翰我要用那个……没有我你怎么办?”我小声嘀咕着,还是给他去泡了一杯红茶。他一如既往地窝在书房看书,这或许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,工作好之后喝一杯红茶看一会儿书,放松放松。我走过去将茶杯放在一旁的茶几上。他横躺在沙发上,双手举着书,看得非常认真。听到动静只说了一句谢谢,都没有抬头看我。我并没有马上离开,而是在沙发上坐下。“为什么有人会那么喜欢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