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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高阳目光紧缩,淡蓝色的光芒亮起,血色流淌,这一枪射歪了。黄毛捂着自己受伤的右腕,面色青白,双唇发颤,目光中满是惊恐。清晨的基地,万物刚刚苏醒,所以这一声枪响也格外的清晰,很快大群的人边往这边涌了过来。莫程到的最快,一眼就见到了三人对峙的情景,其中两个他都认识,还有一个也有点眼熟,好像是他老婆前几天捡回来的那个。让他不解的是,这三人怎么扯到一块了?上挑的桃花眼微微眯起,看着那个挡在自己身前的背影,唐高阳心中惊疑不定,他可以确定,上辈子是绝对没有这个人的,那么对方是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?这个世界与上一世已经有所不同了吗?牧倾华并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,于是一切解释都交给了唐高阳,唐高阳也并没有隐瞒,一五一十的将刚刚的事情说了一遍。黄毛面色涨红,一脸愤恨的说道:“你本来就是个废物!不然怎么不跟我们一起出去收集物资?!末世前抢了我女朋友,末世后还要我拼死找回来的食物给你吃,你当我冤大头吗?!”女朋友?“哪个?”时间实在是太久远了,唐高阳交往过的女朋友那么多,没有名分只是床伴的更多,他是真的不知道对方的所谓女朋友到底是哪个了。拜他那双风流多情的桃花眼所赐,就算他是正儿八经的在问这个问题,但落在别人眼中却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挑衅,不仅黄毛气结,围观的人也有些不满,无论如何,在这种时候,冒险出任务的黄毛,总比什么都没做过的唐高阳要得人心一些。眼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,莫程不得不将三人拉走,一是调解一下他们的矛盾,顺便也给黄毛处理一下伤口。莫程毕竟是有些微信的,黄毛在他面前也不敢太过咄咄逼人,只是眼神中依旧透着愤恨。看来他和唐高阳的梁子是结下了,当然,对于半路跳出来,刺伤他手腕的牧倾华,他脸色也没好到哪去,只是碍于对方的实力,不敢表露出来而已。对于他的愤怒嫉恨,当事的两个人都没有放在心上,牧倾华是没感觉,他对别人的情绪向来接收的很少,而唐高阳,是真的没有将这么一个炮灰的人物放在眼里。两人从莫程那里离开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,耽搁了好几个小时,他们都没有吃午饭,只是谁也没有在意。唐高阳看着这个唯一不在他预测当中的人,沉默了片刻,笑道:“我可不可以到你那里坐一会儿?也好谢谢你。”牧倾华还没说话,他又接着道:“不是我不想邀你去我那儿,只是我那里另外还住着三个人,环境实在算不上好。”牧倾华只犹豫了一下,便点头答应了。房间还是和早上离开时一样,清清静静的,牧倾华难得有了一些常识,给对方倒了杯水。“你这地方倒是好。”唐高阳环顾了一周,就在房中那张唯一的椅子上坐下了。他当然不只是过来感谢的,他也不擅长客套,话没说几句,便切入正题。喝了一口水,他笑着道:“我不喜欢欠别人,牧先生救我一命,我便还先生一个人情。”牧倾华的目光若有若无的在他右边耳垂一扫而过,而后淡淡道:“没我你也能躲开。”唐高阳微微一愣,倒也不反驳,而是道:“无论如何,你帮了我总归没错,我也提醒牧先生一句,早点离开这个地方,这个基地表面上看着挺和谐的,暗地里复杂着呢,莫程那人倒是个真君子,可惜真君子向来斗不过小人。”他面容嘲讽,并没有再解释些什么,很快就离开了。牧倾华面无表情,让人看不出他对唐高阳的那番话是什么反应,等他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,却被两个人的对话刷屏了。黄毛半夜不睡觉,夜会另一个基地异能者老胡!两个人正在密谋商量着,要抢他的赤霄红莲!!根据黄毛的说法就是那个人的剑红光闪闪的,一看就是个宝物,说不定他会这么厉害就是因为那把剑的缘故,如果身为金系异能者的老胡能够拿到那把剑的话,实力绝对会更上一层楼,到时候你就是基地的第一把手啦,哪还会屈居莫程之下baba……牧倾华(⊙v⊙)这里果然不是个久留之地啊!至于牧倾华为什么会看到他们的刷频,当然是因为昨天救人的时候下意识的就点了组队,然后——然后他就忘了退组……过了两天,基地不知怎的,开始流传搬迁的事。作为隐形领导人的莫程想要带着大家离开,他其实很早就有这个打算了,这个地方实在太小了,他们人也少,他眼光看得远,虽然暂时安置了下来,却从来不认为可以一直生活在这里,他的目的是北上,去京城,活着是找一个比较大的基地住下来。可他的这个提议不是每个人都赞同的,其他几个异能者首先就不同意,还有那些普通人,虽然没有明说,但看他们的神情也是不愿意走的,末世动荡,缺少安稳的地方,他们好不容易找了这么一块净土住了下来,谁又想再添波折。何况这一路上绝对是凶险之极的,把脑袋扎在裤腰带上的日子谁也不想过。因为这事,莫程的威望在有心人的cao作下变得有些动摇,就连牧倾华这么迟钝的人都感觉到了空气中浮动的不稳定因素。或许是顾虑着牧倾华,也或许是上次莫程的那番警告,黄毛在没有用枪对着唐高阳,但也没有彻底放过他,每天两三次的找茬恐怕要成为他的习惯了。唐高阳从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,从来都是被人捧在手心宠着的人那肯忍受别人的半点欺辱,于是他想离开了,正好也可以避开之后与康博辉相逢。他当时脑子坏了才觉得对方是冒着大险专门来找自己的!那天再次被黄毛借故找茬之后,他想也没想的就起身离开,不是普通的离开,而是离开这个基地,反正有空间在手,他并不怕外面的丧尸。是的,在重生的那天起,他就发现了耳钉里的空间,甚至空间里的泉水还让他有了上辈子没有的异能,这是他最大的金手指,他欣喜于这样的改变,这代表着他有了自保之力,应该不会成为那个人的累赘了吧。离开之时,他看到了牧倾华,也不知是哪来的冲动,他伸手邀请,问了他一句要不要一起走。让他意外的是,对方竟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,他虽然不解,但有这么一个强大的助力毕竟是件开心的事,于是也就没有发现对方在他耳垂上一扫而过的目光。灵泉空间——正是牧倾华在他右耳的耳钉上看到的四个小字。有空间,有灵泉,妥妥的男主角,要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