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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为了转移洛书的注意力随口一说,无意中竟然发现这件事极为严重。。洛书当机立断道:“李麟给我的那块你先拿去用,就说是邪道某个江湖客献给魔教求保佑的。剩下的一块我问问勺子,能不能挂名在邪道上。”曲青邪抿了抿唇,心中一暖,“老头子这可是你说的,我就不客气了。”洛书像赶苍蝇似的挥挥手,“去去去,快去和你大师兄道歉去。”曲青邪心中的感动顿时烟消云散。愁得慌。脑阔疼。……韶斩在武林大会上说幽冥令在自己身上,洛书怕她出事,于是就做了多种准备,模糊了韶斩的行踪,无比让韶斩的一路轻松自在,算算时间也该到了。洛书又吃了一只小兔子形状的点心,曲青邪才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终于起身,洛书拍拍手上的残渣,正准备打盆清水洗洗手,洛晴就进了屋子。就像是早就等着了。洛书直起身,猜到了洛晴想说什么,伸向水瓢的手收了回来,又伸向了那群小动物点心。洛晴看洛书一副早有预料的样子,不知为何松了一口气。“吃糕点吗?”洛书把手边的点心往洛晴身边推了推,洛晴不喜甜,但是看着洛书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,莫名有些馋了,便拿了一块。洛书推过去的是茶点,甜度较低,带着茶叶的清香,入口便化成了粉,淡苦回甘。意外地合口味。大概是像掌柜的平时常说的那样,甜食真的会令人心情愉悦,焦躁确实被不着痕迹地安抚了下来。洛晴便像是平时聊天一样,道:“掌柜的,外面那个锦衣公子哥儿叫杨迩,父亲是朝廷中的二品重臣,杨迩不知道哪根筋没搭对,自你们走之后的几天开始开始向我表示爱慕。”洛书歪歪头,托腮笑道:“这不是很正常的吗?”洛晴被噎了一下,无奈道:“醉仙楼排队的人太多了,杨迩喝了酒,又是撒酒疯又是犯少爷脾气,非要进来,不让进就硬闯,被我给教训了一顿,没想到这么不经骂,被我说哭了,我怕他事后恼羞成怒会找醉仙楼的事情,就私下给了他几盘菜。”洛晴顿了顿,解释道:“我从楼中买的。”洛书嘴角一抽,“买什么买!这件事你做的没毛病,以后这种是走公账,咱们醉仙楼的大账房这点权利还没有的话,本楼主拿什么留十项全能的大账房?”洛晴被逗地哭笑不得,心里一安,续道:“我私下把菜拿给他,结果他当场就吃了,一边吃一边哭,侍卫差点没有赶上银针试毒。等到过了几日,我都忘了这件事的时候,他突然开始日日来吃饭,我被他盯得不自在,就问他哪里不满意,他就开始和我胡天海的地聊七聊八,说话还结结巴巴的。”洛晴叹了口气,但是嘴角却带着笑意,就像是想起了什么令人愉快的事情。洛书注意到,挑了挑眉。本以为是死缠烂打的纨绔公子哥,没想到洛晴也有点动了心思吗?这可有点麻烦啊。洛晴依旧在慢慢地说着,“……然后没有征兆的,他说要我和他回杨府。”他叹了口气。洛书眨眼,心道你这转折得也没有征兆。“我拒绝了他,但是他好像不死心。”“醉仙楼的生意越来越好,号也越来越难排,他有时候一天都排不上,我以为他会放弃了。”“但是没想到他竟然来了楼中。”“怎么会有人因为旁人侮辱而心神爱慕呢?”“掌柜的很抱歉,我会尽力处理好的。”洛书听到最后只想叹气,本以为是向自己求助,没想到竟然是向自己道歉。这么好的大账房,自己不涨工资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。他没有接话,转而问道:“那方思远是怎么回事?”那么有韧性的一个人,怎么一见那白衣公子哥儿脸都绿了。洛晴皱眉:“掌柜的,那公子叫王懿,父亲也在朝中为官,他是这边有名的多情公子。我看他对方遥也是一时兴趣。”洛晴在南风馆这人间炼狱走过一遭,他的眼光洛书自然是信的。洛晴此来就是为了和洛书说明这件事,现在说完了一身轻松,便尽职尽责地想回去监考,洛书最后吃了一块冰皮绿豆糕,一并过去。到了大堂,考试已经接近尾声,洛书在桌椅之间穿梭,实实在在地体验了一把监考老师的爽感。等到香燃尽,洛书拿过试卷,第一张就是杨迩的卷子。作者有话要说: 小剧场——在路上曲青邪:“咱们的干粮快吃完了,怎么办?”方尚清【仰头看天,飞过一群大雁,捡起一块石子向上射去,随之乘轻功飞远,回来时手上抓着一只胖大雁】:“午饭。”曲青邪:“……好”曲青邪:等等啊!这剧本哪里不对吧?!接下来不应该是我把干粮让给他,然后他备受感动吗???☆、177、第一百七十六章第一张就是他的?啊没错,是按“学号”收的嘛。洛书晃晃脑袋,起了几分好奇。洛书的数学是很不错的,其实不只是数学,从前因为身体的原因洛书终日躺在床上无事可做,所以对各个领域的书都有涉猎。洛书不是什么数学天才,不过因为许多解题的方法“后人”已经研究出来,有了更多的解题方法,看许多题目便简单了许多。因此这张卷子上的大多数题目,洛书看一眼就能看出解题方法正确与否,也因此,洛书有些惊讶地发现,这个公子哥儿虽然字写得一般般,但明经是一把好手。说实话,若不是他心不在此又对他的大账房图谋不轨,洛书还真想把人留下来。洛书暗暗摇头,将看过的试卷往一旁传,洛晴看见是杨迩的试卷皱了皱眉,但本着极强的责任心,洛晴还是认认真真地批完了,罕见地露出了惊讶的神情,然后眉头又是皱起,将试卷递给了方思远二批,等方思远再次核对完之后,还要统一交给洛书做最后评定。洛书看第二张,王懿的。洛书对这位的印象不怎么好,王懿虽然一身白衣似痴情公子,实则最是风流多情。他与南宫寻还不一样,南宫寻万花从中过,片叶不沾身,所有与他相好的都是你情我愿,好聚好散,再见面依旧可以把酒言欢,简直是一朵奇葩。但是这个王懿,他看似多情实则无情,若是有谁对他动了真心,迟早要被伤透。不过洛书看卷子的时候倒是没有心存偏见,扫了一眼之后,发现王懿的字倒是极为好看,就是给人的感觉就像只开着屏的大孔雀。洛书看了一无所觉的方思远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