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聚小说网 - 高辣小说 - [英美娱]你要的男神我都有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2

分卷阅读2

    啡杯在她胳膊上划出了一个大口子,血瞬间染红了衣服。

“你认识很多人,交际也好,交易也罢,我知道,里面有几个人,是可以让我进去的,我会学得很好,我们可以搬到Kensington,住一间没有老鼠和蟑螂,有二十四小时热水的公寓,你也不用担心,有人会因为我是你的‘女孩’而盯上我。”

罗宾抬头,眼泪和鲜血不知哪个先落地。

“求你了,mama。”

我必须得到这张门票,才能有机会成为决定自己命运的人。

我想成为决定自己命运的人。

“你就是一个下贱的坏种,罗宾。”叶薇特稍微平静了一些,“我比谁都清楚,你心里藏着什么,如果你敢…如果你敢告诉任何人你是什么…我一定会把你卖到脱衣舞吧去。”

叶薇特厌恶地踢了罗宾一脚,摔门离开了公寓,叶薇特走后,罗宾立刻爬了起来,找医药箱给自己止血,她脸庞上的冷酷与叶薇特如出一辙,仿佛刚才的眼泪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错误。

在盥洗室把伤口冲干净,用毛巾裹上,再就着龙舌兰吞下两片阿斯匹灵,罗宾才感觉好一些,表情也放松了下来。

不用应付叶薇特比什么都强。

叶薇特走了四天。

她以前走过更多天,只给罗宾留下一冰箱的冷冻派冷冻意面与冷冻薯条,还有不能吃的化妆品,叶薇特不在的日子里,罗宾靠卖她闲置的保养品,小小地赚了一笔。

伤口发炎了,不论是阿斯匹灵还是致幻剂,只要能减轻痛苦的东西,罗宾都开始往嘴里塞,叶薇特留下的酒被喝了大半,剩下的酒都被用来擦洗手臂的伤口。

第五天,叶薇特回来了,没穿她走那天穿的外套,而是一件做工考究的风衣,包裹在她令人疯狂的身体上,像一件昂贵的礼物。

绝对比罗宾所有衣服加起来都贵。

“还没死呢,杂种。”叶薇特扔给罗宾一个纸袋,里边装着奶油rou桂卷和几种已经挤压的看不出模样的点心,还有一个咖啡杯,里头是半杯冷透的红茶。

罗宾很久没吃到这种叶薇特绝对不会花钱去买的美味食物了。

“看看你,我把吃的给狗,它还会对我汪汪叫,你呢…BLOODYHELL!你拿我的酒去洗你的逼了吗你这个Disgustion—Monster—Bitch!”

“我到底是一个怪物还是婊子,你得说清楚,不然我该怎么填入学表格。”罗宾一边说着,一边把rou桂卷送进嘴里,她不想让叶薇特的怒火毁了难得的一顿饭。

“你可以去你想去的地方了,肮脏的小怪物,在你十三岁的时候,如果你通不过那个该死的入学测试,就乖乖去刷盘子供自己去随便哪个公立中学,现在你给我滚出去!”

罗宾没有和叶薇特争吵,她怀着巨大的喜悦离开了她与伊薇特的小公寓,街上的男孩向她打招呼。

“嘿,小罗比,你mama呢?”

“小鸟终于离开家了。”

如果在往常,她一定会吼一句“为什么不去你奶奶的逼里找找看?”,然后跟说话的男孩狠狠地打一架,直到其中一个人鼻子流血或者被打掉一颗牙齿,满嘴鲜血回家找mama。

那个人通常不是罗宾,她有一种不怕死的狠劲儿,文明与野蛮在她身上巧妙的融合在了一起,像贝多芬为拿破仑创作的交响曲。

这是男孩的世界。

但是现在她不想,喜悦冲淡了她周围的一切恶意,罗宾好像展开翅膀,直接飞到了两年后的秋天,梦想成真的九月,她会进入伊顿公学,最后拿到自己的剑桥门票,离开这个国家,永远逃离叶薇特和Brixton的所有人。

1996

Robin·Hunterisaboy.

你想改变命运吗?

那你必须是个男孩。

如果你是个女孩。

你将直面命运。

九月。

罗宾和其他男孩一同走进了伊顿公学。

这所古老的学府位于距伦敦二十英里的温莎小镇,地处白金汉郡泰晤士河河畔,与温莎宫隔岸相望,由亨利六世于1440年创办。

作为英国最著名的贵族中学,伊顿以“精英摇篮”、“绅士文化”闻名世界,也素以军事化的严格管理著称,被公认是英国最好的中学。

英语。

数学。

科学。

法语。

拉丁文。

历史。

神学。

计算机。

戏剧。

艺术设计。

足球。

野地足球

网球。

英式橄榄球。

罗宾疯狂的、掠夺式的吞并着所有知识,可惜除了英语、法语、历史和体育项目之外,其他的科目反响平平。

她没有气馁,以一种病态的狂热来迎接所有的课程,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,在妓女的女儿和全英国、乃至世界最优秀的男孩们之间的战争。

罗宾·亨特在这群男孩里并不出众,她在拉丁文、计算机、戏剧与艺术设计课程中与其他人差了太多,不能让她有一个体面的总体排名,但在需要凶狠与默契的球类运动中,没人能超过她。

罗宾固执地将金发染深,将法兰西蔷薇与英伦玫瑰的娇嫩妩媚掩藏在无数荆棘之下,除了头发和眼睛,她和叶薇特几乎没有相似之处,她的五官更加英挺,如从柔美处割裂的维纳斯,嘴唇的弧度也更加生硬,左脸上有一点小小的伤疤,以一种破坏的方式,中和了漂亮的纯蓝色眼睛在这幅中性化脸孔上的违和感。

但也让人觉得遗憾,从开学以来,已经有不少好奇心旺盛的男孩明里暗里打听她伤痕的来历,不要说对于贵族,即使是对中产阶级家庭的男孩来说,能保留在脸上的伤痕,都是件很酷的事。

罗宾当然不会傻到告诉他们,是六岁的时候,我妈因为我叫她妓女,用点到一半的香烟按在我脸上烫出来的。

第一个问出这个问题的是一个姓霍华德的男孩,罗宾懒得知道他的教名是什么,当他趁周围没什么人在走廊里打着拙劣的官腔试图套出罗宾的话时,罗宾一把将他推到墙边,贴近他的耳边,用正常的音量尽量礼貌的说。

"Well,gentleman,listentomeplease.It'snoneofyourbusiness.whydon'tyougooutsideandpywithagossipgirlandgofuckyourself?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