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4章 出国
其实还有一个原因,方思雨没说。 人都是视觉动物。 简潇当初在《追梦少女》选秀节目里,干啥啥不会的情况下,都能凭着一张脸,吸引一大波颜粉,在残酷的娱乐圈杀出一条血路,可见她长得有多漂亮。 盛世美颜不是吹的,而这也是她胜过其他人的一大优点。 拿到入围结果之后,简潇就要准备出发去漂亮国了。 方思雨是经纪人,必须要跟着。 颜初之前在漂亮国留学,前世又在那里生活了很长时间,对那里很是了解,也要跟着。 苏姨也说,自打重生以来,忙着跟傅家斗,就没有再好好出国玩一趟了,这次正好趁着机会,出去散散心。 陆祁玉知道这个消息后,沉默一会儿,开口道: “正好分公司那边有点业务要处理,我就跟你们一起去吧。” 顾少言:…… 所有人的理由里面,只有陆祁玉这理由最不走心。 什么分公司的业务,需要堂堂陆氏集团的总裁亲自处理?底下养着那么多人,都是吃闲饭的吗? 想去就直接说嘛,又没有人会拦着。 “我也去。”他话少,但却精准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思。 于是,在全员赞同的情况下,全公司的人收拾行李,直奔漂亮国。 这是简潇前后两辈子,第一次出国。 前世的她,为了向上爬,为了还债,基本上在剧组连轴转,人送外号“影视城女王”。 换句话说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她起码三百六十天是在影视城的剧组里度过的。 穿到这個书中世界之后,她忙着洗白、站稳脚跟,忙着破坏阵法、打击坏人,也着实没什么机会出国。 这一次,正好利用这个机会,看一看外面的世界。 他们乘坐的是陆祁玉的私人飞机,提前申请了航线,直接从国内的机场,飞到漂亮国麦克斯如今的所在地。 一个叫做梅彻斯特的小镇上。 小镇比较偏远,属于郊区,周围都是牧场和农场,这里的住户比较分散,人群不聚居,看起来地广人稀。 不过,风景还是很美的。 据说麦克斯住在这里,就是因为这里安静清净,没有太多的城市喧嚣,方便他进行艺术创作。 而他工作室里大部分剧本,都是在这个小镇上创作出来的。 所以,梅彻斯特小镇也被人们戏称为“小艺术之都”。 长途旅行是很累的。 尤其是在空中飞行那么长时间,尽管是私人飞机,上面有足够的休息空间,但还是很疲惫。 到了梅彻斯特之后,一行人先去预定好的住处,放置行李,顺便休息休息,倒倒时差。 住处是颜初安排的。 她问了一圈漂亮国的朋友,然后熟人问熟人,最终找到了梅彻斯特镇上的一户人家。 这户人家在半年前搬到了市区,以至于镇上的房子就空着了。 如今正好租借出去,还能多挣一笔。 众人安顿好之后,便各自回房间休息了,打算养足了精神,再去梅彻斯特小镇上逛一逛。 因为他们是提前到的。 距离跟麦克斯约定的时间,还有足足四天呢。 除了简潇提前抵达,余潇潇和杜若都没来,毕竟那两个是咖位很大、行程很多的艺人,忙得很。 不像简潇这么自由,公司也不压榨她,给她安排的活儿都是劳逸结合的,所以她才会看起来这么闲。